最新消息:专业揭秘骗局的网站!

非吸2400万元主犯均伏法!涉及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李金隆

加盟骗局 pianjujiemi 868浏览 0评论
近日,舆情观察网在企查查APP留意到一则来源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一审判决书》。

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

据该判决书显示,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:2016年4月8日,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注册成立,法定代表人李祥,公司经营范围: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和销售日常用品花卉等。被告人李金隆系该公司经营负责人。 
非吸2400万元主犯均伏法!涉及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李金隆插图
2017年3月,被告人李金隆为解决北京×生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短缺问题,与被告人申雪良、王刚商议,购买北京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,并由申雪良、王刚二人以北京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融资,并在北京顺义、昌平、大兴三地设立门店对外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。上述投资项目共分为三档:第一档,投资周期为一年,年利率12,到期之后返还本金;第二档,投资周期为半年,年利率11%,到期之后返还本金;第三档,投资周期为三个月,年利率8%,到期之后返还本金。
经审计,北京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向顺义地区20余名投资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;于2017年6月至2019年10月向昌平地区70余名投资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。
被告人李金隆于2018年9月6日被民警查获;被告人申雪良于2018年12月27日自动投案;被告王刚于2018年9月7日被民警查获。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李金隆、申雪良、王刚违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规,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理财产品并承诺保本付息,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被告人李金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;被告人申雪良自动投案,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;被告人王刚系从犯,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。据此,建议对被告人李金隆在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的幅度内判处刑罚,并处罚金;对被告人申雪良在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的幅度内判处刑罚,并处罚金;对被告人王刚在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幅度内判处刑罚,并处罚金。如果被告人李金隆、申雪良、王刚能够积极退赔,可以对三名被告人均判处缓刑。
非吸2400万元主犯均伏法!涉及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李金隆插图1

2017年3月,被告人李金隆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,与被告人申雪良、王刚商议,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控制北京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,并由申雪良、王刚二人以北京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融资,将所得资金交由被告人李金隆支配、使用。被告人申雪良任北京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,被告人王刚任顺义区的区域经理,负责顺义区门店的业务。北京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顺义、昌平、大兴三地设立门店,对外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。上述投资项目共分为三档:第一档,投资周期为一年,年利率12%,到期之后返还本金;第二档,投资周期为半年,年利率11,到期之后返还本金;第三档,投资周期为三个月,年利率8%,到期之后返还本金。经审计,北京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月至2018年9月间向顺义地区20余名投资人吸目录金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;向昌平地区70余名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。 
非吸2400万元主犯均伏法!涉及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李金隆插图2

案发后,被告人李金隆自行向投资人退回了部分资金,取得了部分投资人的谅解,并向本院交纳了部分退赔款。被告人申雪良、王刚向本院退缴了各自的非法所得。上述事实有被告人李金隆、申雪良、王刚的供述、辨认笔录、同案犯韩月、毕朝江、杨景香、邢卫平、杨宗西、张志伟的供述、业务员付雨新、许海红的证言、投资人王永红、邸迪等100余名投资人的证言、缘天然家盈一期专项基金合同及缘天然家盈一期基金股权回购协议、刷卡银行和返款银行的交易记录、审计报告、到案经过、电话查询记录、常住人口信息查询打印表、营业执照、工商登记资料、刑事判决书、投资人出具的谅解书、李金隆投资人员的还款凭证予以证实,足以认定。
非吸2400万元主犯均伏法!涉及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李金隆插图3
裁判结果:

一、被告人李金隆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(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);
二、被告人申雪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(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);
三、被告人王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(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);
四、在案的被告人李金隆的退赔款、被告人申雪良、王刚退缴的非法所得均按比例发还给投资人(清单另附),责令被告人李金隆继续退赔投资人的其余经济损失。

经查询,申雪良与四家企业有关联,分别为:北京源广达讯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申雪良任法人、持股30%,分别于2020年1月22日、2020年10月20日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;北京幸福彩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,申雪良为负责人,于2019年9月19日注销备案;北京幸福彩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,负责人申雪良,于2019年9月19日注销备案。

转载请注明:骗局揭秘网 » 非吸2400万元主犯均伏法!涉及北京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李金隆

远离资金盘和小平台,炒币就用欧易交易所! 现在注册抽60000元盲盒,国内首选!

欧易OKX官网注册:立即前往

欧易OKX安卓下载:立即前往

欧易OKX ios下载:立即前往

切记:数字货币风险大,新手投资需谨慎,莫玩合约和杠杆,不建议玩非主流币种!
发表我的评论
取消评论
表情